问:目前,很多想租房的消费者都会委托某中介公司,可中介公司一般要收100元左右的看房费,如找到合适房源,再补足其余租赁代理费,如找不到,此看房费不再退还。如此收费合理吗?
答:根据北京市物价局和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《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》第四条第三款规定:对于房地产中介公司收取房屋租赁代理费,无论成交的租赁期限长短,均按半至一月成交租金标准,由双方协商议定一次性计收。该《通知》第七条还规定:对于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收费原则和收费标准,应严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。中介公司不得收取看房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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